培养体系

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10  发布者:  查看次数:

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类别:金融(领域代码:0251

一、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

本硕士专业学位点专业领域围绕金融行业人才需求,以学科特色与实践经验为基础,涵盖了公司金融、金融产品设计与风险管理、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退休财富管理等众多内容。具体而言,对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将围绕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投资理论与实务和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等四个专业方向展开。

(一)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

该方向主要培养学生深入理解资本市场、公司金融及相关领域的核心理论;掌握证券投资、公司财务、资产评估、风险管理等相关的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资本市场的运行机制、监管框架与实践。学生具备分析和解决资本市场与公司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应用金融工具和模型进行决策。熟练掌握财务分析、投资分析、资本结构优化、股权融资、债务融资等方面的实务操作。

(二)金融机构经营管理

该方向主要培养学生深入了解金融机构的运作模式、管理机制、风险管理与合规管理,掌握金融市场的结构、金融产品的特点及其风险特性。掌握金融机构的资本运作、财务管理、客户管理、产品创新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的管理决策能力。学生具备分析并解决金融机构面临的市场竞争、资产负债管理、风险控制等实际问题。提高学生在金融机构的战略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的实践操作能力。

(三)金融科技与金融工程

该方向主要培养学生深入了解金融工程、金融科技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包括衍生品定价、风险管理、资产定价、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等领域的应用。理解金融科技领域的新兴技术,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在金融服务中的应用。学生能运用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等技术手段,设计并实现金融工程项目,如金融模型开发、算法交易系统、风险控制系统等。学生应具备使用Python编程语言进行金融产品设计、风险分析、投资组合优化等工作的能力。

(四)投资理论与实务

该方向主要培养学生掌握现代投资理论的基本原理,包括投资组合理论、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套利定价理论(APT)、行为金融学等。深入了解各类金融工具(股票、债券、衍生品等)的特性、定价机制、投资策略及风险特征。掌握资产配置、投资组合管理、基金管理、证券分析等投资实务技能。学生能运用金融工具进行实际投资决策的能力,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私募股权等领域的投资分析与组合优化。学生能通过财务数据分析、定量建模、风险管理等手段,解决实际投资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目标

(一)培养目标

湖南师范大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目标是:立足湖南,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及全国需求,以五篇大文章和金融强国建设对高层次金融管理类人才的要求为导向,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目标,着力培养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金融伦理道德素养,掌握扎实的金融经济理论知识,熟练运用现代金融分析方法和分析工具,能创新性解决金融实际问题且具有较高人文素养的复合型中高级专业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在经济学(特别是金融学)、管理学(特别是会计学)理论与方法方面基础扎实,能系统地、创新性地运用这些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我国银行、保险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营发展以及公司金融中的现实问题。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具有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因特网查阅、收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知识的技能。

5、具有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质。

三、招生对象

金融硕士招生对象为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金融硕士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形式

备注

专业核心课

303020003

高级计量经济学

48

3.0

2

笔试

必修

303030016

投资学

48

3.0

1

考查

必修

303030017

公司金融

48

3.0

2

考查

必修

303030018

衍生金融工具

48

3.0

1

考查

必修

303040020

财务报表分析

48

3.0

2

考查

必修

303040021

金融理论与政策

48

3.0

2

考查

必修

403050011

金融统计学

32

2.0

1

考查

必修

专业拓展课

303020001

中级微观经济学

48

3.0

1

笔试

至少选16.0学分,专业拓展课

303020002

中级宏观经济学

48

3.0

2

笔试

303040022

金融经济学

32

2.0

1

考查

303040023

行为金融学

32

2.0

1

考查

303040024

高级金融风险管理

32

2.0

1

考查

303040029

金融随机过程

32

2.0

1

考查

403060021

金融机构经营管理

32

2.0

2

考查

403060022

金融伦理与职业道德

32

2.0

1

考查

403060023

基金投资与管理

32

2.0

1

考查

403060024

金融数据分析

48

2.0

1

考查

403060025

量化投资

32

2.0

1

考查

403060026

财富管理

34

2.0

1

考查

403060027

金融企业会计管理

32

2.0

1

考查

403060028

金融监管

32

2.0

1

考查

403060029

固定收益证券

32

2.0

2

考查

403060030

养老金金融学

32

2.0

1

考查

403060031

项目融资案例

32

2.0

2

考查

403060032

金融理论与实务高级讲座

32

1.0

2

考查

公共必修课程

000010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0

1

笔试

必修

000010002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0

1

笔试

必修

400010001

硕士学位英语课

48

3.0

2

笔试

必修

专业实践

403100007

专业实践(金融)

64

4.0

2

考查

至少选4.0学分,专业实践

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同上。

国际硕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为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其他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同上。国际硕士研究生若在本科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港澳台侨硕士研究生及国际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由研究生院另行规定。

六、培养方式

(一)培养方式上,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部分课程结合专业方向培养要求,可以流动课堂、案例教学、专题讲座为补充,采取形式多样的教学方式。专业课程学习的时间不少于一年,课程考核将灵活运用考试或考查的方式,学生课程成绩中以产品设计计划、风险控制报告、投资建议等形式出现的命题报告或团队作业成绩所占比重不得低于10%,最高可达30%。专业实习总时间不少于3个月,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指导方式上,实行双导师制。双导师由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各一名组成,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全程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环节的指导工作。导师组由校内科研导师与校外专家及多学科领域专家组成。

(三)能力培养上,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将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教学。大力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和业界的合作,细化学生实习内容与实践环节,加强金融从业实战能力的培养。

七、学术活动

请注明学术活动要求,实践环节的学时、学分。

八、专业实践

在金融机构或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工作岗位实习不少于 3 个月。

九、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

按照《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MF)指导性培养方案》、《金融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指引》等文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选题要求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能够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金融实际问题,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

2、论文开题

原则上应在第3学期末或第4学期初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开题报告论证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论文研究工作。开题报告论证应有3名以上本学科的校内或校外导师参加(至少1名校外导师)。

3、论文形式和要求

论文形式应是运用相关理论能创新性解决实际问题的专题研究,包括解决金融管理问题的研究性论文或案例研究、金融产品设计或解决金融实践问题的研究方案、调研报告等,应有数据或实际资料做支撑,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0字。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

4、论文答辩

本学位点专业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所有规定环节,修完相应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所需的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前先送2位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并给出评定等级。评阅成员应为金融监管及业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重点审查研究生运用专业理论、技术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的难度、实用性和创新型、经济和社会效益等。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不少于三分之一是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学生在简单陈述硕士论文的选题背景、框架结构、主要观点、主要结论和应用价值后,回答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问题。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其他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核以及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要求由学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