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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批设立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发布时间:2019-10-13 发布者:刘伟杰 查看次数:

 

(通讯员 刘伟杰)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联合下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批准新设湖南大学哲学等33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05号),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批准我院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自我院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参与2019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深刻学习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密切联系学校人事处等相关职能单位,紧抓机遇、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周密安排,最终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理论经济学学科申报成功。

理论经济学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体现了我院办学实力、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进一步提升。学院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建设,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中的独特作用,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使博士后研究人员逐步成为学院师资队伍和科研人员的重要来源,推动学院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我校“双一流”建设贡献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