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子兰,男,汉族,1969年10月生,湖南常德人,中共党员,武汉大学博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兼任(中国)消费经济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技术经济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轮值理事长,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风险管理与保险人才培养创新基地)负责人,湖南师范大学金融保险研究所所长。

2002年1月任湖南师范大学原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2003年11月任商学院副院长;2006年4月任商学院院长;2015年12月任研究生院院长;2021年1月任湖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2004年6月至2007年6月在中南大学商学院从事社保基金投资与管理方向的博士后研究工作;2005年晋升为经济学教授,2012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产业经济学省级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十二五”省级重点学科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

长期从事金融保险理论与消费经济理论研究。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2&ZD05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04CJY02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0BJL024;20BJY264)等4项国家课题;主持并完成中国博士后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省部级课题4项;在SSCI国际期刊及《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等国内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出版学术著作三部;研究成果获湖南省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省级政府奖3项。

先后入选湖南省社科“百人工程”计划、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2006年被授予湖南师范大学“科研标兵”荣誉称号,2008年被授予第十届“湖南省青年五四奖章”;2010年荣获“湖南省第二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称号;201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