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发布者:学工办 查看次数:480 次
校团字〔2018〕 5 号
关于举办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基层分团委: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要求,我校定于2018 年 3 月至6月举办湖南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参赛项目可自由选择主体赛事或者“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方案见附件三),二者任选其一。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三、赛程安排
大赛分学院初赛、学校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1.参赛报名(3-5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
2.学院初赛(5月)。项目须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计划书、答辩ppt和1分钟展示视频。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不超过30Mb;视频要求画面流畅,声音清晰,1G以内,格式不限。各学院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学院初赛并推荐优秀团队参加学校复赛。
3.学校决赛(6月上旬)。入围学校决赛的参赛团队进行现场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评选出的优秀团队推荐参加全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四、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12个。一等奖奖金2000元/个,二等奖奖金1500元/个,三等奖奖金1200元/个。
五、参赛形式与作品报送
1.本次选拔赛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各学院可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内选拔赛,数量以1个为基数,根据学院初赛有效报名团队数量情况按比例增加(参赛项目、类别不限)。
2.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团队最多二位指导老师,每位指导老师最多指导两支团队。
3.作品报送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方式报送。其中电子档发送至aiqc2016@163.com;纸质版要求一式两份,封面采用230克A4纸,正文采用70克A4纸。
4.各学院于6月1日将所推荐作品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表、项目计划书、汇总表)报送至校团委青年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同天22:00之前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6月下旬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答辩,评审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申报表
2.湖南师范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作品汇总表
3.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校团委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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