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发布者:学工办 查看次数:281 次
校团字〔2018〕7号
关于申报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入驻项目的通知
各基层分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为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孵化服务,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入驻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为做好入驻项目的申报与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3月23日—4月5日
二、申报对象
我校在校生(含本科生、研究生)、毕业一年以内的学生
三、入驻项目条件
1.创业项目原则上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联系,具有一定的市场应用前景。
2.无知识产权纠纷。
3.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4.发起人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5.参加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
四、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申报阶段(4月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负责人或创业团队,向所在学院青年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学院签字汇总后向学校提交《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孵化基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收集的材料。
(二)评选及公示(5月5日前)。校团委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翔网上公示。
(三)项目入驻(6月份)。公示结束后,校团委组织无异议和问题的入围项目负责人签订协议书,入驻基地。
五、申报项目须提交材料
1.《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表》(附件2)。
2.项目计划书。
3.项目负责人及合伙人的学生证复印件(已毕业学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有效参考材料(如参加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大赛获奖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技术鉴定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等)
5.已注册实体项目企业还应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完税证明、企业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
6.所有相关材料均须报送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计划书电子文本。
六、孵化基地为入驻项目提供的条件和服务
1.为入驻的孵化项目提供免费工位、网络、电、桌椅柜等基本办公设施,其他办公设备需自行购买处置。
2.协调入驻项目享受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国家和省扶持高校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3.帮助协调孵化成熟的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及相关事宜。
4.为入驻项目提供全程化的创业指导、培训及政策咨询服务。
各基层分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选拔推荐创业项目作为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加强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积极推荐,并为创业负责人及团队提供经常性咨询、指导及跟踪服务。
附件:
1.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孵化基地项目申报汇总表
2.湖南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表
校团委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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