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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7 发布者: 查看次数:
关于开展2018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校团字2018〕26

关于开展2018年“芙蓉学子·榜样力量”

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分团委:

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承办的第十三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已全面启动。该活动在包括我校在内的全国10所高校实施,旨在通过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依靠榜样的力量来反观自身、完善自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活动设置5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体),每人(团体)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4.“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

5.“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个人或团队),其中团队成立时间需1年以上(截至2018年9月1日)。

获得2016年或2017年“芙蓉学子”奖励的团队或个人,不得再参与申报本年度的奖项。

(二)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注重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成绩优良。

(三)具体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个人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长期坚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2)有突出的社会实践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

团队申报应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学生团队或个人发起的社会实践项目

(2)项目实施2年以上截至2018年9月1日),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项目具有稳定的执行团队及较高的项目执行能力

(4)有突出业绩和成果,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或者被采纳、推广,或得到社会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关注,产生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该奖项限个人申报,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2)在思想、学习、工作、实践、生活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

(3)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

3.“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个人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热心公益,乐于奉献,为注册志愿者

(2)长期坚持参加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有突出的公益事迹,在校级及以上媒体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

团队申报应满足以下条件:

(1)我校学生团队、公益组织或个人发起的社会公益或志愿服务项目

(2)项目已有2年以上截至2018年9月1日实践操作并取得突出的成果及社会影响力

(3)项目具有稳定的执行团队及较高的项目执行能力

4.“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

个人或团队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注册成立公司满6个月以上(截至2018年9月1日);

(2)公司产品或服务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运行情况健康良好,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3)团队负责人或申请者在公司中任法人代表(须附公司所有人等信息证明)。

5.“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个人或团队申报应至少满足下列一项条件:

(1)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高水平刊物上发表优秀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论文要求是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且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考虑本科生、研究生的差异,以及发表论文的级别、质量及影响;

(2)公开出版学术专著。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

(3)申请3项或者获得1项以上学术创新方面的专利,团队负责人或申请者在主要学生成员中排名第一;

(4)在“挑战杯”等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或专业学术创新竞赛中获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其中,“挑战杯”专项竞赛以及由行业协会组织的竞赛应为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三、实施步骤

(一)活动前期

1.宣传动员(9月下旬)。各学院自行印制设计活动海报电子版后在校园内的海报宣传栏或显要位置张贴,并在微信等公布活动内容。各院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广泛宣传和动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2.活动报名(9月28日—107日17:00)。由各学院团委自行组织院内报名工作,各基层团支部收集、整理、报送好本班参选人的基本信息,确保信息传达准确、高效。

3.报送材料(108日12:00—14:00)。各学院团委组织对报名者进行初步筛选,并将符合条件的申报者纸质材料报送至校团委311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三份)、典型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用于宣传报道)及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一份)。

电子版材料:(1)报名者申报表及典型事迹材料(word格式);(2)个人(团队)照片(jpg格式,清晰度高,大小不超过1M);(3)奖励证书(jpg格式,清晰度高,每张图片不超过500K)。每个申报者以上材料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为“学院名称+申报奖项+姓名(团队名)”。电子版材料由各学院在108日17:00前统一发送至校团委宣传部邮箱xtwxcb2018@yeah.net。

(二)活动中期

1.资格审查(10月上旬)。校团委对候选人资格以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名单。

2.初评公示(10月中旬)。按照入围候选人与奖项设置名额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

3.宣讲会(10月下旬)。在全校范围内,由通过初评的候选人与同学面对面,进行优秀事迹宣讲。每名候选人(团队)宣讲不少于2场。宣讲前后,候选人应主动向校团委提供宣讲文稿、图片、影像等资料,以提升活动影响,弘扬榜样力量。

(三)活动后期

1.活动投票(11月上旬)。公示无异议的入围者,可参与投票评选,根据投票结果,确定拟获奖名单。投票由三部分构成:

(1)网络投票。在“湖南师范大学团委”微信公众平台上进行投票。网络投票占比为20%;

(2)班级代表投票。由各班团支部组织全班同学表决投票意见,统计出各候选人的总票数及排名,并按学院分别计算分数。班级投票占比为20%;

(3)评委会投票。评委会由学校活动组委会负责从评委库中随机产生,评委库人数与实际产生的评委人数比例不低于2:1,评委人数为单数,不低于11人。评委会投票占比为60%。

2.名单公示(11月中旬)。拟获奖名单在学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表彰颁奖(11月中下旬)。学校拟定评奖表彰文件,举行颁奖典礼,对获奖个人和团队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评选“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举措,有利于培养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要根据评选条件,认真组织,严格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所推荐的候选人应是大学生中的榜样,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时代性。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在推荐候选人、评选过程中和评选结束后,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的典型人物及其事迹,努力扩大该奖项在大学生中的作用与影响。

附件:第十三届“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芙蓉学子·      奖”申报表

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8年9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