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举行团校条例学习会
发布时间:2021-04-09 发布者:张佳 黄晓蕊 李永俊 查看次数:次
(全景)
(特写)
(通讯员 张佳 黄晓蕊 李永俊)4月9日中午,商学院在中和楼114教室举行团校条例学习会。团委青发部部长朱雯欣担任主讲人,此次会议由团委青发部干事叶子璇主持。
朱雯欣对全体成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并请大家起立共唱团歌。她介绍了团校条例的具体内容,并对团校工作的目标和建设,教学管理与课程建设和学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讲解。朱雯欣针对同学提出的优秀团员如何评比、团课未到有何影响、团校和党校有何区别等问题做出详细回答。她表示,为获得“优秀团员”称号,团员需要参加培训课,并撰写有关团员心得,然后提交申请表。最终的结果由民主评议决定。如果团员有超过60%的团课未参加,将直接被认定为不合格。团员一般是先入团校,再入党校。
在规划团课举办方向阶段,朱雯欣就大家更喜欢何种类型的团课、团课参与度不高等问题与同学们展开讨论,并提出有建议的同学可以在会后单独与她讨论。
团委、青传部分同学参加此次会议。
编辑:陈巧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