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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陈朝琳副教授莅临我院讲学

  

发布时间:2023-11-17 发布者: 查看次数:


(通讯员 李鑫豪)1116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陈朝琳副教授莅临我院讲学,在中和楼315教室作题为“《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之解读”的学术讲座,此次讲座由商学院院长李军教授主持。

陈朝琳副教授指出,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应运而生。在深刻剖析数字经济对企业影响的基础上,陈教授对《暂行规定》的适用范围、实施要点、实施难点、三类数据资源的主要内容和数据资产的主要评估方法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相关的实施建议。最后,陈朝琳副教授从初步预期、研究方向和就业方向三个角度对大数据时代的会计学作出了展望,引导在场的师生们进一步思考会计学的未来。

讲座过程中,陈朝琳副教授就“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的具体应用”这一话题与在场的师生们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举出具体的例子加以说明。

会计系马巾英主任、何琳洁老师、谭雪老师及30余名研究生参加了本场讲座。


主讲人简介:陈朝琳,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财政部第二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管理学(会计学专业)博士。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告概念框架(财务会计基础理论)、企业管理、行为经济学等。在《会计研究》、《财务与会计》等学术期刊发表二十余篇论文,出版《图解最新企业会计准则》、《新经济·新模式·新会计》等专著。兼任福建省会计专家、厦门市会计学会理事、境内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投资公司董事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