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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MBA联合会章程(草案)

  

发布时间:2019-07-15 发布者:刘伟杰 查看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联合会名称为“湖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联合会”。英文译名为"The MBA association of Hu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二条: 联合会宗旨
扬千年文化之精华,纳全球管理之精粹,树师大学子之精品,造商界领袖之精英
第三条:联合会性质
联合会是由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MBA学生自愿发起组织的社会团体,经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第四条: 联合会接受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MBA项目中心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第五条: 联合会在全国接纳和发展会员,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湖南师范大学MBA品牌的建设和宣传活动,主要任务如下:
1
.广泛联系湖南师范大学在校MBA学员,建立一个团结互助、信息共享、共同发展的人际网络;
2
.为会员知识更新、学术研讨、商务交流和联谊活动提供服务,通过期刊网络等方式加强信息沟通;
3
.促进会员之间以及会员与企业界和工商管理学术界的交流与联系,积极开展各项实践和学术活动;
4
.在企业、科研机构、政府部门发挥桥梁作用,建立与国内外各大学管理学院和MBA联合会的联系与合作;
5
.促进人才交流,加强与企业的技术合作,向企业提供人才和服务,同时为会员提供施展才华的信息和空间。
第六条: 联合会驻所设在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凡承认联合会章程并愿意履行相应义务的湖南师范大学MBA学员和校友自动成为湖南师范大学MBA联合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会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实行监督;
3
.参加学校相关MBA及其他专业性的教学、科研学术交流活动;
4
.优先获得本会所掌握的各种经济信息资源;
5
.优先获得本会向社会各界推荐发展的机会;
6.优先在本会创办的湖南师范大学MBA网站上发布信息,并享受会员信息服务;

第九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联合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维护湖南师范大学MBA的形象和声誉;
3
.遵纪守法,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社会信誉和利益,绝不以本会的名义进行非法的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
4
.支持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多种形式,为促进母校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做贡献;
5
.向母校和本会提供教学和学术资料及各种有益信息,有条件的会员向本会提供可能的活动经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权责

第十条:会员代表大会

(一)湖南师范大学MBA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是联合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各班级选举产生代表,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二)会员代表大会职权:

1.决定联合会年度工作方针;

2.选举和更换联合会理事;

3.审议联合会工作报告;

4.审议批准联合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对联合会机构变更作出决议;

6.制定、修改联合会章程;

7.审议理事会认为须提请审议的议案。

第十一条:理事会

(一)理事会是联合会重大决策机构,由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会员代表大会毕(休)会期间代行其职权。会议分为正式会议和临时会议。

(二)理事会职权:

1. 负责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3.制定联合会的年度工作计划;

4.制定联合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决定联合会工作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置;

6.选任联合会主席团成员;

7.制定联合会议事规则和基本管理制度;

8.听取主席的工作汇报并检查评价主席的工作;

9.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主席团

(一)主席团为联合会决策机构,由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及秘书长一名组成。

(二)主席团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主席按《湖南师范大学MBA联合会主席选举制度》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由主席提名、MBA中心核准,在已当选的主席团成员中分工产生。以上任期均为一年

(三)主席团职权:

1.督促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2.在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休)会期间代行其权利;

3.拟定联合会工作机构及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

4.根据主席提名,决定联合会工作机构中副部长以上人员的选任和解任;

5.制定联合会具体工作规章;

6.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7.制定义务工作人员的津贴和补助标准;

8.行使理事会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工作机构:

(一)联合会主席团下设秘书处、财务部、组织部、宣传部、策划部、学生工作部、联络部七个职能部门。

(二)各职能部门职责:

1.秘书处:

(1)负责做好联合会与学校之间、联合会决策机构和工作机构之间、主席副主席和各部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2)建立和不断完善联合会文秘档案管理工作;

(3)筹备召开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及其临时会议并负责准备会议报告和文件;

(4)负责督导协调和落实联合会主席部署的工作;

(5)代表联合会接待学生来访并代表联合会处理其他接待工作;

(6)为联合会决策工作提供信息、咨询和建议;

(7)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务部

(1)具体拟定联合会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

(2)监督实施会员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方案;

(3)做好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帐目清楚、报表及时准确;

(4)做好联合会资产管理工作。

3.组织部

(1)负责具体拟定联合会议事规则和基本制度并督导实施;

(2)负责对各具体规章的拟定提供咨询和指导并督导实施;

(3)负责具体拟定(修改)联合会章程并保障章程的贯彻落实;

(4)负责会员的发展、会籍管理工作;

(5)负责分支机构的建设工作;

(6)负责人员调配和协调工作。

4.宣传部

(1)加强与各媒体和有关部门的联系,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联合会和湖南师范大学MBA;

(2)有计划地收集、整理和制作各种宣传资料,为各类宣传提供保障;

(3)负责具体办好联合会网站;

(4)负责具体办好联合会刊物。

5.策划部

(1)负责对联合会资源进行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对联合会的常年招商工作进行策划、实施和管理;

(2)对联合会各部开展的活动,在策划和资源共享方面提供咨询、协调和指导;

(3)负责联合会主(承)办的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6.学生工作部

(1)负责联合会与学生、学生与学校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2)负责学生文体活动的计划、组织和实施;

(3)负责各类论坛、沙龙的计划、组织和实施;

(4)负责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5)与宣传部相配合,负责面向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

(6)负责与学生学习、生活有关的其他工作。

7.联络部

(1)负责建立与外校MBA学生组织之间、与已毕业的同学之间、与其他有关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长期联络机制,并保持联络;

(2)建立MBA资源库,为联合会提供资源保障;

(3)与策划部配合,做好联合会招商工作;

(4)与学生部配合,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5)为其他各部开展活动提供咨询和资源帮助。

(三)上述职能部门分别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二至三名,均由联合会主席团提名,MBA项目中心审核,联合会理事会批准,任期为一年;各部设干事若干名,均由本部门负责人提名报主席团批准并向MBA项目中心备案。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一)以班级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选举产生代表。

(二)代表大会实行年度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三)对章程的通过及修改、主席的选举等重大事件,必须经代表大会通过。

(四)经主席、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提议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

(五)代表大会由主席召集,秘书处组织。

第十五条:理事会议事规则:

(一)理事会议事内容由主席团提请,并需经三分二及以上委员通过。

(二)经主席、理事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理事会会议。
第十六条:主席团议事规则:

(一)主席团议事内容需经三分二及以上成员通过。

(二)主席团会议未通过的重大议案,为慎重起见,可转交理事会会议审议并投票决定,实行人均一票制。

(三)经主席提议或主席团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可召开主席团会议。

(四)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召集,秘书长组织,一般实行月度例会制度。

第五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

第十七条:联合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联合会财务部专门负责联合会财务管理工作,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  联合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单位交纳的会费;

(二)会员单位捐赠及社会捐赠;

(三)学校、政府及其他社会资助;

(四)联合会开展活动和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所得;
(六)其它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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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联合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联合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六章 联合会的变更、注销及清算


第二十条: 联合会由于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合并等原因需要变更和注销的,由联合会主席团提出变更或终止动议。
第二十一条: 联合会变更或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单位湖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项目中心审查同意。

第二十二条: 联合会变更或终止前,须在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联合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四条: 联合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联合会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MBA联合会起草小组起草,MBA项目中心审核,MBA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与会代表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湖南师范大学MBA联合会。

                                                        2012 年2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