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辉:男,湖南衡东人,法学博士,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青年学术骨干培养计划人选。199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获湖南师范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2009年获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经济法和商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在《法商研究》、《法学》、《政法论坛》、《现代法学》、《法学家》、《知识产权》等刊物发表论文40余篇,其中7篇文章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民商法学》、《创新政策与管理》转摘或全文转载,主持2013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论科技创新市场的国家干预法律机制——基于克服市场失灵的视角》等省部级课题6项,主持校级精品课程《商法》,主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我国高等法学教育面临的危机与对策研究》,出版个人学术专著《网络公司法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参编各级统编教材3部。多次荣获法学院“教学十佳”和“科研十佳”称号。本人提出的“公企业法理论”以及“科技创新市场的国家干预法律机制”在全国经济法学界具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