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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基金

开放课题事宜

作者: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1日 21:11点击:

开放课题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项目资助对象

1 凡研究方向符合开放课题指南的研究人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均可根据当年的课题指南提出申请,经本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择优批准,获得课题基金资助。

2 经实验室主任批准,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实验室工作的研究人员。

3 经实验室主任特邀的客座研究人员(包括实验室访问学者、博士后人员等)。

二、项目申请与实施细则

1、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每年根据本实验室的研究领域,提出开放课题指南。

2 申请人需填写开放课题基金申请表(一式二份),将申请表寄回宏观经济大数据挖掘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经学术委员会评议批准后,将结果通知申请者。

3、基金课题执行期限一般为两年。自带课题和经费的人员不受此限制,其工作期限由相应的课题决定。

4、课题负责人每年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本年度所发表论文、出版著作、鉴定项目等科研成果。

5 课题结束后,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和学术论文与/或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

6 成果署名方式:论文:中文单位署名为:宏观经济大数据挖掘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师范大学,同时基金资助应标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项目(2019TP1009)资助支持; 英文论文应署名:Hunan Key Laboratory of Macroeconomic Big Data Mining and its Application, Changsha, Hunan 410081, P. R. China,或标注Supported by Hunan Key Laboratory of Macroeconomic Big Data Mining and its Application (Grant No.2019TP1009).

著作和鉴定成果:扉页上应明确标署宏观经济大数据挖掘与应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湖南师范大学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三、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1、每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一般为1万,个别较大课题可达2-4万。

2、课题经费使用范围:

1)与资助课题有关的资料费、会议费、版面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2)课题组成员到实验室从事科研工作的住宿费、交通费及相应生活补贴费。

3、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按使用范围及预算计划签批使用。

4、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如发现资助课题因故中断或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以中断使用或取消原资助的经费。

5、课题开支按课题核算,年终节余经费可结转下年度,但项目负责人应相应调整年度预算。项目结题后,若课题经费还有结余,则予以收回。

6、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要自觉接受财政、教育、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开放课题申报书模板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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